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今年底完成-九游会俱乐部

发布时间:2017-07-25 14:44:1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乔 栋 方 敏 马 晨  |  责任编辑:刘攀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全国33个试点地区进行。今年是三项试点工作攻坚决战关键时期。


  ——编 者 



  山西泽州


  破解农民增收难题


  山西晋城市泽州县大阳古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不少企业有意投资当地旅游。然而,产业发展面临两难:项目建设用地难,迟迟不能落地;村民与产业融合程度不够。作为试点之一,泽州县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化招商环境,破解农民增收难题。


  在大阳古镇即将建成的游客服务大厅,游客人头攒动。2016年9月,四分街村与大阳古镇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村庄整体入市,用途为旅游业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36.93亩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为550万元。


  土地值钱了,大家最关心如何分配收益。村民张麦虎回忆,有人认为可以出租,每年收取租金;有人提出,景区经营情况不明朗,旅游投资回报周期长,一次性出让土地可以省掉后顾之忧。“入市方案一公示,大家各有看法。一个月,大大小小的会开了无数次,充分讨论,最后决定一次性出让。”村主任张国平介绍,“入市过程公开透明。村里按照‘四议两公开’,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泽州县国土局局长徐选余介绍,县里建议,一次性出让金除去政府收益调节金,剩余的70%发给村民、30%留给村集体,用作村里的公共服务建设。张麦虎说:“村里2452人,每人分到1300多元。景区建好后,我打算做点旅游商品的小买卖,生活更有奔头了。”


  浙江义乌


  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2005年9月,浙江义乌市北苑街道游览亭村启动旧村改造,2006年8月整体搬迁入户。权籍调查发现,全村127宗宅基地的建筑规划与现状面积存在违反土地规划的情况,一直没能通过验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义乌市出台办法,对“一户一宅”界定、户控面积标准、违反规划建设认定条件等与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的细节进行明确。


  2016年12月12日,义乌市动员游览亭村带有普遍性屋顶超标准建设的轻微违规农户缴纳有偿使用费。截至目前,该村127户已经与村集体签订《有偿使用合同》,缴纳有偿使用费率100%,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80本。


  “住进异地旧村改造的新房子,废弃闲置多年的老村庄利用起来,我们原青溪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一期产生‘集地券’41.79亩,村里还可以得到一笔可观的补助奖励。有了这笔钱,以后村里的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就不愁没有经费。”北苑街道青溪村党支部书记方达仁介绍,“集地券”是指农户将旧房拆除并复垦成耕地等农用地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数量。“集地券”既可以上市交易,也可以抵押融资。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尚志认为,义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通过多种方式确保“户有所居”,破解农民建房难;还通过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农村宅基地流转等方式,保障了农民宅基地权益。


  河北定州


  重构土地征收程序


  “征地前,村里征求了大家的意见。这地怎么征,用来干什么,我们都清楚。”河北定州市唐城村村民李红艳说。


  唐城村现有村民4400余人,耕地面积3186亩。2016年3月,定州市食品产业园项目落户唐城。项目拟征收土地661亩,涉及642户村民。仅1个多月就完成了前期工作,村民签字确认率达100%。


  “增加了与被征地村集体、农民协商的环节,让土地征收真正从‘包办婚姻’变成了‘自由恋爱’。”定州市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副主任李进勇介绍说,原有的补偿机制,主要是政府“一口价”、补偿“一次性”,无法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环节,定州探索构建了货币补偿、粮食补贴、养老保险三重保障。


  唐城村村民选择了“补偿款 粮食补助 养老保险”模式。“每亩补贴800斤小麦、1000斤玉米,每年都可以领。不想要粮食了,还可以按市价折换成现金。今年,我就支了将近1万元。”去年,村民来德茂家的9.7亩地被征用,“有长久保障,心里踏实了。”去年以来,定州共组卷上报土地征收19个批次、2596亩。



  数据来源:国土资源部(截至2017年5月)


  2015年,浙江湖州德清县敲响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第一槌”。如今,“农地”入市在德清已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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